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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马园区垃圾分类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EP-SZCG2022235

项目名称:宿马园区垃圾分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1号软件大厦5号楼7楼

中标金额:1202899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马园区垃圾分类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宿马园区居民小区 17 个、入园企业 18 家、园区商铺 281 家、公共机构 15 个,农贸市场 2 个。

服务要求:实行垃圾四分类(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按需完善垃圾分类前端投放设施;开展各类宣教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入户宣传、宣传活动以及其他形式的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居民分类投放行为的现场监督、管理、引导等,主要以现场宣传指导、撤桶并点、前端破袋以及桶边值守等方式实现;依托于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搭建并完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根据部级生活垃圾分类检查标准和要求制作机关台账,并每周上报。在三年服务过程中,逐步把运营和相关责任向物业过渡。

服务时间:3 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珂组长)、洪军、来景辉、尹良喜、赵丽梅、王红光、李军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58625 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高新电商产业园2#楼8楼,联系电话:18205571788。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园区分局

   址:宿马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0557-2666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高新电商产业园2#楼8楼

联系方式:1820557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竟成

电   话:182055717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供应商资料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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