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吉林省人民医院加强ICU建设紧急采购监护仪等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Y-ZC-23001
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加强ICU建设紧急采购监护仪等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29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双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9日 至 2023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
方式:现金购买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邀请书
项目概况
吉林省人民医院因加强ICU建设紧急采购监护仪等设备一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的规定进行采购。
吉林省人民医院加强ICU建设紧急采购监护仪等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Y-ZC-23001
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加强ICU建设紧急采购监护仪等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 2,925,000.00元
采购需求:
1)监护仪等设备;
2)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之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9:00- 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
联系人:杜杉杉
电话:0431-85595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项目联系人:丛欣
电话:0431-81100225/15504479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欣
电话:0431-81100225/1550447949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
联系方式:杜杉杉0431-85595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联系方式:丛欣043181100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欣
电 话: 1550447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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