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YXM-TP-2023001(招标文件编号:JYXM-TP-2023001)
二、项目名称: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礼传东街2号全部(一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17.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按实际发生数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崇福、邵赴闽、郑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包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各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5000元,成交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清。若本条款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其他关于服务费支付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成交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景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王庄支行 ;账 号:811130101220071613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组织原谈判小组(评标专家)复核,福建常青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并未标明“与原件一致”,其报价文件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腾丰世纪实业有限公司、福建好当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进入下一步评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林先生 13559145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景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20号晋湖大厦二层202室
联系方式:朱梦君 戢彬彬 0591-83565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梦君 戢彬彬
电 话: 0591-8356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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