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CDMA设备维保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ECOM-2022-BDJC-0202/58
项目名称:CDMA设备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18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招标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价) | 服务内容 |
---|---|---|---|
1 | CDMA设备维保服务 | 183.8万元 | CDMA设备维保服务(包括故障维修,巡检巡修,技术支援,伴随保障,技术培训) |
★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一年维保服务。 | |||
★服务范围:覆盖五省两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陕西省、山西省、北京市、天津市),至少应在北京、郑州、西安设有分支机构和全业务维护力量。(分公司或办事处,企业提供分支机构工作场所照片,场地产权证书或者租用合同(含租用缴费证明),并提供常驻工作人员名册(用人单位6个月社保资料),人员专业技术证书,工作人员在分支机构地域从事专业工作声明。) | |||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人需求中列出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其他隐含的配套工作(维保服务所需配件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 |||
★本项目公布最高投标限价,若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
本项目的维保服务费用扣除10%作为质保金,其余90%按季度平均结算,质保金在服务期结束后6个月内支付。 |
详情请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或被列入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的供应商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同时承诺没有受到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处罚。 对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含)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7).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条款中涉及的资质证书,如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申请审查或延续的,按照国家、军队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资格审查的相关措施的通知执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通知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军内单位,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需满足上述相关要求的,则投标人应当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函,并提供国家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至 2022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郑州市
联系方式:郭老师 1326109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联系方式:于经理 郭经理 18846114380 18801333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 13261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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