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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水务服务中心丹东市2006-2015年中央和省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项内审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2006-2015年中央和省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项内审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30010

项目名称:丹东市2006-2015年中央和省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项内审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丹东市2006-2015年中央和省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项内审工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2006-2015年中央和省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项内审工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223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30010

项目名称:丹东市2006-2015年中央和省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项内审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辽水移函【2022】39号)文件要求开展丹东市2006-2015年度资金使用内审及整改工作。

2、丹东市按县级行政区域分别为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和市整合四个单元,并于2023年9月20日前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分别形成各地资金专项内审报告,每个单元10本内审报告。

3、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复核各单元内审发现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工作。

4、形成全市汇总资金内审报告及报告副本。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3年9月20日前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分别形成各地资金专项内审报告,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复核各单元内审发现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2132023217,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223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开启

时间:20232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 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水务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08号

联系方式:0415-3178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0415-2199688

邮箱地址:lnsy9688@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1321500000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烁

电 话:0415-2199688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3年9月20日前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分别形成各地资金专项内审报告,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复核各单元内审发现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至 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水务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08号        

联系方式:范先生,0415-3178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杨烁,0415-2199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烁

电 话:  0415-219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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