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更换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肃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2-28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302160001
项目名称:肃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更换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2.248(万元)
最高限价:42.248(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约80套。(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阶段具体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2)供应商须具有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告)或公告发布后企业基本开户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凭证的相关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任意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在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执法服装生产加工能力和服务水平;必须严格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印发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年〕31号)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完成项目的服务(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2-16至2023-02-28,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2-28 10: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02-28 10: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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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肃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37号1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0937-2637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酒泉凯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3号酒泉世纪大酒店一楼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0937-2812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君
电 话:18093769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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