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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周至县“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明光路十字中登文景大厦A座2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0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P-2023-001

项目名称:周至县“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0,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1,920,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20,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方案编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20,600.00 1,920,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供应商应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证书;
(10)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17日 2023年02月23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2:00:00 ,下午 13:3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明光路十字中登文景大厦A座25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明光路十字中登文景大厦A座2508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3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明光路十字中登文景大厦A座25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周至县水务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周至县老城西街98号

联系方式:029-85132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明光路十字中登文景大厦A座2508室

联系方式:029-86471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龙、孙媛春

电话:029-86471218,13572959164

陕西信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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