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30055(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30055)
二、项目名称:三圣街道办事处大安桥社区成都高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明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拆迁评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天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上南大街49号吉祥大厦13F1304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5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天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三圣街道办事处大安桥社区成都高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明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拆迁评估服务 | 三圣街道办事处大安桥社区成都高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明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涉及的评估部分的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及苗木等采购人需要评估的内容。 |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采购人委托的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并对所出具的所有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报告需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系统备案,并提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相关文件等,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 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 590 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建部建房〔2011〕77 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资产评估准则》《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包括不限于)法律法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服务期间如国家、行业、地方有最新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二(采购人代表)、付忠、高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服务费:7,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价:参照四川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川评协〔2017〕23号)的50%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大安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大安桥社区锦水街11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28-85936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谭女士、陶女士,028-85988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女士、陶女士
电 话: 028-8598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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