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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居民用户燃气表更新维护第一批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居民用户燃气表更新维护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347-CG02-C

项目名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居民用户燃气表更新维护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采购物品运送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获取

方式: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3号楼一楼,东门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居民用户燃气表更新维护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30347-CG02-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居民用户燃气表更新维护第一批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

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居民用户燃气表更新维护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采购内容及范围:民用燃气表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4项目地点: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采购物品运送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技术条款验收。

2.7采购预算:5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在人员、资金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3.3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具有企业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

3.7投标人须具有企业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3.8拒绝列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购产品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求。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1日至20223年04月0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发送至79873047@qq.com邮箱,(邮件标注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报名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0431-85832429)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在邮箱里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打印后由法人或者被授权人线下手动填写,然后将电子版清晰可辨的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纸质版“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及完整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硅谷商务510室,收件人:荣工,联系方式:0431-85832429人工转812)。

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获取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体现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2023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资料(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不做要求);

5)企业2023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相关证明资料(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不做要求);

6)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文件费收款人全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200223109000018307;开户行:工行长春新区支行)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13:3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3号楼一楼,东门进入);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鹍

电    话:0431-84688226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春雨、荣俊娜

电话:0431-85832429人工转8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        

联系方式:张鹍0431-84688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方式:荣俊娜0431-85832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荣女士

电 话:  04318583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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