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国营福建省龙海双第华侨农场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海双第华侨农场2022年农场路灯维修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海双第华侨农场2022年农场路灯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升恒(TP)【2023】04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6-21697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营福建省龙海双第华侨农场
采购单位地址:龙海市双第华侨农场侨星管区和平村1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先生180656979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0596-2169780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栋1梯7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龙海双第华侨农场2022年农场路灯维修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龙海双第华侨农场2022年农场路灯维修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龙海双第华侨农场2022年农场路灯维修工程
1.2 采购人:国营福建省龙海双第华侨农场
1.3 釆购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龙海双第华侨农场2022年农场路灯维修工程,本项目预算价为160205.04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2.1 采购范围:龙海双第华侨农场2022年农场路灯维修工程的施工,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和谈判文件以及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所含内容。
2.2计划工期: 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龙海双第华侨农场。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安全目标: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 /
(3) 业绩要求: /
(4) 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若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1人,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②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6) 其他要求:①供应商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②供应商的资质证书为建设部核发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企业资质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为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供应商须提供原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资质有效期等信息公示情况截图或各地方的资质证书延续政策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①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②企业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欠薪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1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室)获取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邮费自理。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15时30分,地点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3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3年04月24日15时30分,并于当天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地点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3室)。
本谈判釆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1)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采购人:国营福建省龙海双第华侨农场 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海市双第华侨农场侨星管区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和平村141号 7幢1梯701室
邮政编码:363100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小陈
电 话:18065697972 电 话:0596-216978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fzmjzz@163.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二、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6.020504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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