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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 城区排水管道提升工程(一期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 城区排水管道提升工程(一期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红旗街187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HZB2023-040号

项目名称: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 城区排水管道提升工程(一期 )

预算金额:601.403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1.403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邀请

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委托,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 城区排水管道提升工程(一期 ) )(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YHZB2023-040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服务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 城区排水管道提升工程(一期 ) )。对松溪县城区排水管网进行清淤、排查,采用CCTV深度检测并完善GIS信息建档工作

1(项)

6014037

60000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1.授权委托书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人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括管道电视检测。            

3.其它材料

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业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报名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

请于2023525531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 00 分至1200 分,下午 2 时 30 17  3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分公司(松溪县红旗街187号二楼联系电话151050996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含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快递费到付,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616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地点: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分公司(松溪县红旗街187号二楼)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人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3投标人须准备好招标文件中所有需要原件备查的证明材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义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FJYHZB2023-040号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银行账号:351008160018010035134

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对应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0.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 联系方式

采购人: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  址: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联系人:罗敏

联系方法:0599-233938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1204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方法:0591-87501219

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期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括管道电视检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5日  至 2023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红旗街187号二楼)

方式: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红旗街187号二楼)领购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红旗街187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联系方式:罗敏0599-2339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耀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1204            

联系方式:葛加仕0591-87501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敏

电 话:  0599-233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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