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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某单位某单位信息化建设设计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信息化建设设计采购(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A1-23630549

项目名称:某单位信息化建设设计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1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1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某单位信息化建设设计采购(三次)

信息化设计采购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0.012万元

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中标合同签订日至设计图验收合格日止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中标合同签订日至设计图验收合格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失去本次采购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的资格;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7.本项目特定资格:1.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播电视中心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播电视中心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请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请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 特别提醒:供应商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第一次注册时填报的人员,默认为该单位的主账号管理员。后续再来注册的时候,会提示该单位已注册,此次来报名的人员如发现本单位已注册,应去联系本单位主账号管理员,申请添加子账号,或者由主账号管理员告知其主账号用户名及账号等信息。 2、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haobiaodaili@aliyun.com 。 注: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不予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以谈判小组判定为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时30分

(二)踏勘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联系人:蒋经理

(四)联系电话:13311158607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近一个月内开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周老师、 010-57591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            

联系方式:胡经理、蒋经理15128110500、13311158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奇阳、胡倩燕

电 话:  13311158607、15128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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