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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平板电脑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心医院平板电脑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WXLY(2023)1108

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平板电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我院提供板电脑配送及售后的全流程服务,平板电脑(wifi版)数量为80台、平板电脑(Wifi、全网通支持4G/5G、物联网卡)数量为40台、流量卡(15G/月)数量为40张;具体技术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3.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谈判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88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系方式:张艳艳、郭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艳、郭琼

电 话:  0379-80866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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