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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某信号转发器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信号转发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2-04A-2023-D-E21584C01

项目名称:某信号转发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1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某信号转发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ZB-12-04A-2023-D-E21584C01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

完成期

某信号转发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74套

人民币111万元

要求签订中标合同后30天内完成物资采购配送、安装调试。

 

5.技术指标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6.预算金额:人民币111.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控制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标。

7.交货期:要求签订中标合同后30天内完成物资采购配送、安装调试。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广东、广西、湖南、海南、云南、贵州(6省)具体地点。

9.交货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签订中标合同后30天内完成物资采购配送、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七)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八)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18室

方式:(一)购买时间和地点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18室。 (二)发售方式 投标单位可指定专人现场购买,或者邮寄材料等其他方式。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3.投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军队采购投标保密协议。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60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受某部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某信号转发器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某信号转发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ZB-12-04A-2023-D-E21584C01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

完成期

某信号转发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74套

人民币111万元

要求签订中标合同后30天内完成物资采购配送、安装调试。

 

5.技术指标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6.预算金额:人民币111.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控制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标。

7.交货期:要求签订中标合同后30天内完成物资采购配送、安装调试。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广东、广西、湖南、海南、云南、贵州(6省)具体地点。

9.交货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500.00元(售后不退)。

缴纳招标文件费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3110910037672321584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四、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

购买时间和地点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18室。

发售方式

投标单位可指定专人现场购买,或者邮寄材料等其他方式。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3.投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军队采购投标保密协议。

五、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一)接收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3126900(北京时间);

(二)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23126930(北京时间),其后所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三)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同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608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明先生

电    话:0208866733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联 系 人:范权鑫、梁锐

电    话:020-83766463、18813964611

电子信箱:liangrui@gcbidding.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明先生 电 话:02088667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范权鑫、梁锐 电 话:020-83766463、18813964611 电子信箱:liangrui@gcbidding.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权鑫、梁锐

电 话:  020-83766463、1881396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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