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0120230004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道路交通安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4.售后服务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包括:售后总体计划、服务响应时间、处理完成缺陷时间、售后人员配置、质保时间、工作安排)进行评审。完全满足以上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且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或某项内容出现一处不合理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6分。”
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总体计划、服务响应时间、处理完成缺陷时间、售后人员配置、质保时间、工作安排)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以上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且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6 分;每缺少一项或某项内容出现一处不合理的,扣 1 分。本项最多扣 6 分。【注:不合理是指下列6点中的任意1点:1.项目名称错误、2.实施服务地点错误、3.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4.进度计划超期、5.套用其他项目的方案、6.内容前后不一致】”。`
2、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5.综合实力9%,“1.投标人具有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覆盖范围需含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项目的售后服务)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为:
“1.投标人具有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 3分,具有四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 2分,具有三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认证覆盖范围需含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项目的售后服务)。(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更正为: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4、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3日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蓝安大道二段36号
联系方式:0830-3999601
名称:四川建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9号1号楼20层2004号
联系方式:0830-3999601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830-3999601
四川建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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