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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移动照明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移动照明平台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GXFZD20231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移动照明平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灭火救援能力水平,满足辖区内化工、山林、隧道等各类复杂场景下作战照明时间长的任务需要,结合支队目前仅有1辆移动照明车实际情况,现需采购1套智能移动照明平台满足灭火救援现场长航时、图像传输、便携移动照明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代理部

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持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加盖公章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投标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的无需重复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与青峰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李工,15950709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            

联系方式:田工,17312340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 话:  1731234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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