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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研究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2023年度评价报告编制项目(CLF0123GZ10QY52)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LF0123GZ10QY52(招标文件编号:CLF0123GZ10QY52)

二、项目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研究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2023年度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94.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研究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2023年度评价报告编制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展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工作基础调研和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研究,编制广州南沙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环发〔2015〕167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关于征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便函〔2023〕65号)等要求,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2023年工作推进情况和建设指标达标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2023年度评价报告。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及响应文件相关承诺,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共同组织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随机抽取专家名单:钟祥涛、郑涛、邓利方采购人代表名单:/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其中100万以下部分,费率为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17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2号楼七层        

联系方式:黎工 020-39053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陶先生/黄先生 020-87651688-750/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先生/黄先生

电 话:  020-87651688-75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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