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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综合辅助管理平台功能迁移服务项目(CLF0123GZ08ZC08)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LF0123GZ08ZC08(招标文件编号:CLF0123GZ08ZC0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综合辅助管理平台功能迁移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众企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西351号302-W32

中标(成交)金额:174.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众企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综合辅助管理平台功能迁移服务      广州市税务局计划进一步加大软件系统整合力度,将广州市综合辅助管理系统需保留的部分业务功能迁移到广东省局平台(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其中重点是个人出租屋委托代征功能。      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出租屋委托代征功能中用户管理、房源信息管理、税费综合申报征收、电子完税证明开具、发票代开、查询统计、后台管理等功能优化迁移以及历史数据迁移、上线技术支持、运行监控分析等运营服务。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程线、孟书政、陈力、衣扬采购人代表名单:陈健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99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9.55。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20-38006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梁女士/黎女士 020-87651688-104/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黎女士

电 话:  020-87651688-10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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