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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数据应用支撑服务(社保、全电发票、出口退税)项目(CLF0123GZ08ZC31)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LF0123GZ08ZC31(招标文件编号:CLF0123GZ08ZC3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数据应用支撑服务(社保、全电发票、出口退税)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恒惟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新大道14号3栋707室

中标(成交)金额:23.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州恒惟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数据应用支撑服务(社保、全电发票、出口退税)      广州市税务局      数据应用支撑服务(社保、全电发票、出口退税)主要针对社保系统、全电发票、出口退税等总局相关系统,为广州市税务局提供数据应用相关解决方案、进行知识更新和经验分享。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后提供24个月运营服务,或经采购人核定的工作量达到13.5个人月      采购人以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为依据,作为项目验收标准用以评定中标人是否按照本招标文件中定义的各项服务内容和服务管理开展各项工作,工作流程和结果是否符合采购人质量管理要求,是否提交相关工作文档。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张景峰、利业鞑、欧阳洪、许泽栋采购人代表名单:林宏生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额收费:人民币8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0.40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20-38006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陶先生/罗女士 020-87651688-750/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先生/罗女士

电 话:  020-87651688-7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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