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3-JWYNJY-F3007(招标文件编号:2023-JWYNJY-F3007)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包1: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15号楼1座
中标(成交)金额:41.2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2: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1102,1103房(仅限办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存在多址信息)
中标(成交)金额:29.934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包1: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包1: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 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的深化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效果图、设备清单编制文件、施工图预算编制文件,符合国家及军地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实际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取得批复,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为后续造价、招标和施工提供专业设计成果数据,全程派出工程师驻场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及不可预见性工作方案及图纸,最后参加试车考核、竣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竣工验收等后期设计咨询工作。 | 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的深化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效果图、设备清单编制文件、施工图预算编制文件,符合国家及军地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实际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取得批复,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为后续造价、招标和施工提供专业设计成果数据,全程派出工程师驻场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及不可预见性工作方案及图纸,最后参加试车考核、竣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竣工验收等后期设计咨询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设计成果以及至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完成。 | 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的深化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效果图、设备清单编制文件、施工图预算编制文件,符合国家及军地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实际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取得批复,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为后续造价、招标和施工提供专业设计成果数据,全程派出工程师驻场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及不可预见性工作方案及图纸,最后参加试车考核、竣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竣工验收等后期设计咨询工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包2: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包2: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委托造价机构,根据我方的功能要求和设计成果,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造价成果: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编审,确保符合现行国家、军队、行业相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取得批复,满足下步招标要求。以及按我方要求完成与项目造价相关的其它咨询服务。 | 委托造价机构,根据我方的功能要求和设计成果,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造价成果: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编审,确保符合现行国家、军队、行业相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取得批复,满足下步招标要求。以及按我方要求完成与项目造价相关的其它咨询服务。 | 合同签订起相关文件成果在15天内完成;其他服务在施工阶段内分段完成服务。 | 委托造价机构,根据我方的功能要求和设计成果,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造价成果: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编审,确保符合现行国家、军队、行业相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取得批复,满足下步招标要求。以及按我方要求完成与项目造价相关的其它咨询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琼丽、符雪玉、周海彬、李丽、顾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放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计算依据为: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35827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联系方式:苏老师、15808798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15368043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1536804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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