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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气象信息中心辽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气象保障工程-气象防灾减灾数据交换与服务应用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气象保障工程-气象防灾减灾数据交换与服务应用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409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ZBT2024-0265

项目名称:辽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气象保障工程-气象防灾减灾数据交换与服务应用

预算金额:445.0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5.0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辽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气象保障工程-气象防灾减灾数据交换与服务应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气象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器

9

2

气象数据共享存储系统

1

3

气象数据交换与服务应用算法

1

4

数据收集处理分析算法

1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不超过三个月,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至 2024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409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方式:现场购买,需提供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气象信息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南路388号        

联系方式:郑丹024-83187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李若宪、陈思宇024-82612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宇

电 话:  024-8261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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