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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确定性网络园区示范项目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确定性网络园区示范项目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确定性网络园区示范项目及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对应界面,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19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25000202402000020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确定性网络园区示范项目及监理        预算金额:1440.89万元        最高限价:1394.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确定性网络园区示范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B包监理标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A包建设标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预留该服务项目预算总额不低于4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由中小企业承接。备注:(1)允许大型企业以合同分包形式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如属于大型企业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进行投标,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由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45%(其中由小微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70%)(2)允许中小企业以合同分包形式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如属于中小企业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进行投标,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由小微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总合同份额的70%。(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承包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1428.800000 
B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确定性网络园区示范项目监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B包监理标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A包建设标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预留该服务项目预算总额不低于4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由中小企业承接。备注:(1)允许大型企业以合同分包形式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如属于大型企业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进行投标,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由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45%(其中由小微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70%)(2)允许中小企业以合同分包形式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如属于中小企业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进行投标,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由小微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总合同份额的70%。(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承包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12.09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B包监理标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A包建设标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预留该服务项目预算总额不低于4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由中小企业承接。备注:(1)允许大型企业以合同分包形式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如属于大型企业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进行投标,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由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45%(其中由小微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70%)(2)允许中小企业以合同分包形式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如属于中小企业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进行投标,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由小微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总合同份额的70%。(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承包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3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对应界面,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方式:①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企业信息库注册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及“办理CA证书所需资料”,按程序办理完成注册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②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站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        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第六开标室。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2、本项目已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开展需求调查,需求调查问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    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0546-801910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华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县(区)南一路290号南一路与东二路西南人社局20楼        联系方式:0546-830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电话:0546-830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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