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4-C3-230155-GXX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川县八里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评审办法4.人员配置分 | 4.人员配置分…………………………………………………………………………15分 (1)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配置分(满分 3 分)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3 分,中级职称的得 1 分。 (2)投入的设计人员配置分(满分 3 分) 拟投入的设计人员具有市政类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3 分,中级职称的得 1分 注:1、上述实施人员以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开标截止时间当月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或以上,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并应提供相应职称证书。 2、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扫描件; 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扫描件; 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扫描件。 | 4.人员配置分…………………………………………………………………………15分 (1)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配置分(满分 5 分)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5分,中级职称的得 2 分。 (2)投入的设计人员配置分(满分 10 分) 拟投入的设计人员具有市政类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3 分,中级职称的得 1分 注:1、上述实施人员以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开标截止时间当月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或以上,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并应提供相应职称证书。 2、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扫描件; 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扫描件; 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扫描件。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甘棠江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灵川县灵川镇灵南路1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全翔高 联系方式:0773-6818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H座B区401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梁玮 联系方式:0773-8998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玮
电 话: 0773-899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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