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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园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园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JSZC-320390-HWZX-G2024-015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0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90-HWZX-G2024-0157

项目名称:园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套挥发性有机物空气站(57组分)、1套挥发性有机物空气站(116组分)及45套微站进行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请填写完整)。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方式: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登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58日北京时间0930)前。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孙逊 联系电话:0516-83999055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1ca5995033ed497aa4446121cbc5105d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系人:陈苏邑

联系电话:0516-83255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孙逊

联系电话:0516-83999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逊

电话:0516-83999055



附件:园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维护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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