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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4FW040281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1456.06平方米,新建一栋心血管病诊疗中心。

二、服务内容: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等文件及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提供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修改报告、负责组织召开专家预评审会、向相关部门上报,直至该方案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复;建设项目竣工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验收并提供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书、修改报告、负责组织召开专家预评审会、向相关部门上报,直至该验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报告编制,15日内完成备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方式:投标单位需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1.营业执照;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20号        

联系方式:孙科长024-22812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联系方式:朱卉18640345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卉

电 话:  18640345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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