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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流街道智慧物业城市管理一体化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勒流街道智慧物业城市管理一体化采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4-02463

项目名称:勒流街道智慧物业城市管理一体化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845,690.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勒流街道智慧物业城市管理一体化采购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1,845,690.5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勒流街道智慧物业城市管理一体化采购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1,845,690.5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6日至2026年8月31日,共807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概况

勒流街道智慧物业城市管理一体化采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4-02463

项目名称:勒流街道智慧物业城市管理一体化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845,690.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勒流街道智慧物业城市管理一体化采购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1,845,690.5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勒流街道智慧物业城市管理一体化采购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1,845,690.5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6日至2026年8月31日,共807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①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照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勒流街道智慧物业城市管理一体化采购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且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达到28%以上)。【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内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28%以上。【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可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①采取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且按照上述比例参加采购活动;②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③参与本项目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④中小微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勒流街道智慧物业城市管理一体化采购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联合体的投标人组成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含牵头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明确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必须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28%以上)。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涉加盖“公章”除明示加盖联合体成员公章外均指牵头人公章,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签署。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2024年05月07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2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2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

联系方式:0757-26369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联系方式:0757-22662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电  话:0757-22662288

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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