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2020-2035)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需求
一、 采购需求概况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建立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和产业工人生产、生活需求的交通便捷、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具有持续集聚效益、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现代化高端产业园区。
二、 服务范围
依据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编制完成《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2020-2035)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并配合审查部门对成果进行提交、审查、评审,直至形成最终合格的全部成果。
三、 服务要求
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上进一步确定规划区的发展方向及产业选择。确定规划区范围内开发项目及策略、合理配置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用地功能布局,协调各项用地的关系。确定规划区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的用地面积和界线,规定各地块土地使用、建筑容量、建筑形式、交通、配套设施及其它控制要求,提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体系。
(一)修编内容:
(1)现状分析:通过对项目位置、区位分析、现状概况、资源条件的梳理,掌握园区基本概况。
(2)规划研究:结合现有国家政策、适合本园区的产业发展现状、建设经验、行业趋势、产业链发展及理念,进一步策划研究。
(3)发展定位:对园区未来发展进行总体定位、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战略定位、产业发展支撑体系等重点进行阐述。
(4)总体布局:对园区空间结构、功能分区、用地规划、路网规划、市政设施等规划进行阐述,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落实用地布局。
(二)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全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通过发展生态经济,以绿色发展带动经济转型,破解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环境承载力优化区域布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相统筹。立足于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同时,注意保护环境、保持生态平衡。
(2)高科技、高效益,珍惜合理利用土地
产业园区要积极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再循环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和信息技术等,采用先进的生产过程管理和环境管理标准,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同时,科学合理引进项目,规范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产出率。
(3)强调产业布局的针对性
针对园区主体产业定位,产业用地合理布局,符合相关产业对用地位置及规模的要求,体现出规划的针对性。
(4)符合国家和当地法规规范科学合理规划
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编制,体现规划的规范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的要求,结合当地相关法规、条例,编制本次规划,体现规划的规范性。
(三)规划目标
规划目标:对产业选择与布局原则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本次规划目标,将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基地建设成为一个清洁生产、安全低耗、生态平衡、环境优美、生产工艺先进、装置设施完善、功能结构协调、基础设施齐备、管理科学、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产业园区,并成为阜新市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019 年印发)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 控制线的指导意见》(2019 年印发)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BG50220—95)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8)《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 号)
(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10)《阜新市国土空间规划 2020-2035》
(11)《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13)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14)国家相关规范及阜新市政府和规划部门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四、 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和图表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文本图表的内容应一致,且符合国家、省、阜新市及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关于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编制完成《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2020-2035)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规划成果,并配合审查部门对成果进行提交、审查、评审,直至形成最终合格的全部成果。
五、 服务标准
规划成果形式与内容必须满足国家、省、阜新市对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