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总体要求 承担单位需组建一支人员结构稳固、技术力量雄厚的专业作业团队。 在项目开展作业前,应针对项目要求及测区具体情况编写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采购人审批后实施,明确技术路线、项目成果等,在此基础上应开展技术培训,让项目成员全面了解项目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及技术指标及质量要求等。 项目负责人应准确把握项目进度,做到进度工期计划科学合理、有效掌控,应急措施保障有力、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质量负责人应全面把关过程质量、成果质量,确保质检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按照相关质量目标要求进行检查与控制,确保项目成果质量达到目标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本项目。 技术负责人应正确指导项目生产,及时汇总技术问题、整理项目过程资料,不定期开展经验交流总结,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项目技术设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 控制测量 辽宁省目前建有LNCORS系统,覆盖辽宁省全域,精度可靠,可大大降低控制测量的作业难度及生产成本,提升作业效率,因此,本项目统一采用LNCORS系统的网络RTK方式进行控制测量,得到控制点的平面及大地高成果,大地高成果通过辽宁省似大地水准面差值软件进行插值计算,得到控制点的1985高程值。只有在个别地方控制点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须布设不低于E级GNSS控制网,标石埋设需符合规范要求。使用B、C 级GNSS点以及一、二等水准点起算时需使用最新基准成果,E级GNSS控制网点高程控制采用不低于四等以上精度施测。 验潮站布设和水位观测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辽宁省沿海已有长期、短期验潮站的情况,以及相邻潮位站之间的距离应满足最大潮高差不大于1m,最大潮时差不大于2h,潮汐性质基本相同等基本要求,科学合理布设临时验潮站,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基于码头、海岛、风机布设验潮站,以获取测区潮位数据、平均海面、1985国家高程基准及理论深度基准面间的关系,近岸验潮站水准点和验潮站水尺零点应采用水准联测的方法确定其高程,按照不低于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按照水位观测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临时验潮站需形成连续1个月以上的水位观测数据,验潮站水准点高程精度指标不低于四等水准测量精度,潮位观测误差不大于5cm。 水下地形外业测量和数据处理 结合相关技术规范,以船载单波束声速仪测量为主、辅以无人机LiDAR测量等技术手段,完成海岸线至0米线、0米线至-10米等深线水深数据,确保测量区域数据全覆盖。 可采用船载测深系统施测,基于LNCORS的进行定位测量,对于没有LNCORS信号区域则可采用无线电信标差分(RBN/DGPS)及采用布设GNSS控制网的网络RTK技术方式定位,使用单波束测深仪获取水深数据,对于常规水下地形测量无法施测的养殖或其他难以到达的水域,亦可以采用无人船等方式按照相应测量比例尺采集水深数据。主测深线方向宜垂直于等深线的总方向,海岸线至0m等深线部分区域按20m测线间距进行水下地形测量;0m等深线至-10m等深线区域按100m测线间距进行水下地形测量。水深变化较大测区海域如岛礁、深水航道、码头周边等根据实际情况加密布设测深线;大面积平坦区域主测深线间隔可以放宽至图上2厘米,但需征得项目组同意,测线间测点间距原则上不大于图上1cm。 检查线原则上与主测线正交,分布均匀,并要求布设在平坦处,能普遍检查主测线。检查线测点间距为图上5mm,总长度不小于主测深线总长度的5%。 采用船载测深系统施测时,精度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a.平面精度:海岸线至0m等深线区域测深点平面点位中误差不大于±2m;0m等深线至10m等深线区域测深点平面点位中误差不大于±5m; b.深度测量精度:当深度H≤20m时,测深点深度中误差≤±0.2m。 c.主测线测点与检查线测点在图上1mm范围内比对结果,水深范围在0~20m间,限差为0.5m,超限的点数不得超过参加比对总点数的10%。 海岸线至0米线间的浅滩区域可采用无人机LiDAR、人工测点等方式施测,航飞数据获取可选择在每天的最低潮前后一小时进行,保证获取的地面点数据能够与水深测量数据无缝衔接,航线旁向重叠设计应达到20%; 结合测区地势、反射率、飞机飞行速度、设备性能,对于内部存在较高建(构)筑物的测区可设计航高不低于250m,其他测区可设计航高不低于130m,根据CH/T8024-2011点云密度要求,成果点云密度不得低于1点/平方米。 采用机载激光雷达设备或无人机LiDAR施测时,LiDAR点云数据高程精度应采用野外控制点数据进行检核,高程中误差应≤0.25米。 在外业数据采集的基础上,按要求完成项目水下地形测量的数据预处理,形成测区水下地形点大地高三维坐标数据成果。 配合采购单位在成果基准转换的基础上确定0m等深线和10m等深线实际位置,必要时开展补充测量,保障任务区域海岸线至-10m等深线范围内数据成果完整。 数字高程模型(DEM)制作 海岸线至0m等深线滩涂区域DEM生产采用2m格网,数据来源于机载LiDAR地面点云数据和船载测深仪获取的水深点数据。0m等深线线至-10m等深线区域DEM生产采用10m格网,主要由船载测深数据生成。 (1)LiDAR点云数据生产DEM 1)利用经过分类后的地面点云作为地形特征点进行构建TIN模型; 2)按照规定的格网间距采样,内插生成格网DEM; 3)为保证地形连续和DEM数据完整,在点云基础上适当添加坡、坎等特征线参与数字高程模型的生成。 (2)船载实测水深数据生产DEM 1)利用实测水深点作为地形特征点构建TIN模型; 2)分别按照2m×2m和10m×10m网格间距采样分别内插生成DEM。 (3)数据接边、融合及成果 1)不同数据接边时,通过查看剖面图,检查相邻DEM模型重叠带内同名格网点的高程差异,若高程较差大于2倍DEM高程中误差,则视为超限,分别返回各DEM模型,对超限处进行接边修正; 2)LiDAR点云DEM和船载测深DEM镶嵌接边时,交叉点格网高程值融合方法可选取平均值,使地形平滑过渡; 3)存储DEM数据时,应确定定位参考点的栅格坐标及其高斯投影平面坐标,以及格网间距、行数、列数等信息。 数字水深模型(DBM)制作 0m等深线线至-10m等深线区域需要制作数字水深模型(DBM),数据格网间距为10m,深度基准为当地理论最低潮面。DBM生产数据源主要为船载测深1:10000比例尺水下地形测量成果。根据海域水下地形变化的特点,选用能够真实反映地形变化趋势的内插方法,利用选取的水深点进行内插建模,未纳入水深模型构建的特征点作为单独的文件保存。 元数据制作 根据规范GB/T39608-202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元数据》要求执行,DEM元数据内容包括成果数据基本信息、数据源情况、参考资料情况、数据采集情况、数据整理与编辑情况、质量检查情况、成果验收情况、成果总体精度情况等。DBM元数据内容包括成果数据基本信息、数学基础、质量评价等。 成果汇交 各作业承担单位在完成数据接边、成果验收后,需要在按照工期节点完成成果数据汇交,主要包括: 数据成果: 覆盖测区海域海岸线至0m等深线、0m等深线至-10米等深线的数字高程模型(DEM); 覆盖测区海域0m等深线至10m等深线的数字水深模型(DBM),格网间距10m; 原始水深观测数据成果; 原始LIDAR记录数据; 文档成果: 专业技术设计书、技术报告、质检报告、航摄文档资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