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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市政路灯2024年维护材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南平市延平区市政路灯2024年维护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NP[2024]A029

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市政路灯2024年维护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9.99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1

南平市延平区市政路灯2024年维护材料

1项

399910

 

 

399910

3999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南平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南财采〔2020〕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

方式:现场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询价公告

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南平市延平区市政路灯2024年维护材料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询价公告方式,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JSNP[2024]A029。

2、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南平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南财采〔2020〕3号。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厂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5、报名

5.1报名期限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0日。

6、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6.1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与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

6.3、询价通知书售价:300元。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 00分。

8、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

联系人:隋先生

联系方法:0599-8838098

代理机构: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

联系人:小黄

联系方法:0599-8813631  18006096401

 12、其他:

项目付款方:南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 南平市建阳区建安大街351号赤岸统建房C区19栋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9-8822334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1

南平市延平区市政路灯2024年维护材料

1项

399910

 

 

399910

399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        

联系方式:隋先生0599-8838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            

联系方式:小黄0599-8813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18006096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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