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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中医医院门禁和示教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中医医院门禁和示教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40322HW0024-0006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医医院门禁和示教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门禁和示教设备(具体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且包含所有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主辅材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2)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方式:电话咨询,并以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盘锦市中医医院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其它媒体转载一概无效。

2、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采购文件获取环节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中医医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180号        

联系方式:0427-3533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联系方式:杨海宁13654161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

电 话:  1365416109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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