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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震局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地电装置系统改造电法勘探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地电装置系统改造电法勘探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用线上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X-2024-603

项目名称: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地电装置系统改造电法勘探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3.4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4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和验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四)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用线上获取方式

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获取方式。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报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公司开票信息发至邮箱susan5120309@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代理公司会将收款信息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必须采取公对公汇款形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并将交费成功后的回执单凭证发送至上述邮箱以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5层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5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地震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9 号        

联系方式:孔老师 022-28352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7(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老师、徐老师 83716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老师

电 话:  022-2835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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