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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市一院港区医院二期)项目土壤氡含量检测(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DEC-A20220725-14(招标文件编号:XDEC-A20220725-14)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市一院港区医院二期)项目土壤氡含量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永正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52号联东U谷·高新国际企业港36号楼1层101号

中标(成交)金额:5.805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南永正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郑州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市一院港区医院二期)项目土壤氡含量检测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包含的全部内容      达到国家及行业要求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      达到国家及行业要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冬青、李海英、郭利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8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郑州市东大街56号        

联系方式:任老师0371-56580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栋             

联系方式:李静、曹振雨0371-66681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曹振雨

电 话:  0371-6668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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