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WZZ5C20243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一般监测站通信线路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事项 | 原招标文件 | 现更改为 |
1 | 第三章采购需求▲三、售后维修服务要求 | A分标:2.业务中断故障处理时限为4小时,故障处理完成后1小时内反馈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重大故障形成书面报告; B分标:2.业务中断故障处理时限为4小时,故障处理完成后1小时内反馈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重大故障形成书面报告; | A分标:2.业务中断故障处理时限为6小时,故障处理完成后1小时内反馈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重大故障形成书面报告; B分标:2.业务中断故障处理时限为6小时,故障处理完成后1小时内反馈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重大故障形成书面报告;
|
2 | 第三章采购需求▲付款进度和方式 | A分标:(4)进度二付款:完成工程90%台站数并具备验收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总价30%作为工程进度款; B分标:(4)进度二付款:完成工程90%台站数并具备验收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总价30%作为工程进度款; | A分标:(4)进度二付款:完成工程90%台站数并具备验收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总价30%作为工程进度款; B分标:(4)进度二付款:完成工程90%台站数并具备验收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总价30%作为工程进度款; |
| 合同文件第六条付款方式 | (4)进度二付款:完成工程90%台站数并具备验收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总价30%作为工程进度款; | (4)进度二付款:完成工程90%台站数并具备验收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总价30%作为工程进度款; |
| 合同文本第八条违约责任 | 4、甲方延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偿付逾期款额2‰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款额5%。 | 4、甲方延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偿付逾期款额万分之五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款额5%。 |
| 合同文本第八条违约责任 | 无 | 新增:10.乙方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附件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33号
联系方式:韦工 0771-2811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5FD
联系方式:刘晓艳 0771-2023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艳
电 话: 0771-20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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