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新生儿窒息复苏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XBZC-0106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新生儿窒息复苏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生儿窒息复苏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国产;新生儿窒息复苏系统,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工作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并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至 2024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14:00,下午15: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方式:携带要求资料现场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格要求资料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②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④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并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789号
联系方式:范老师0991-7518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联系方式:刘建新、李华 0991-582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建新、李华
电 话: 0991-582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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