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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斗园信息化提升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斗园信息化提升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602号凤凰里U创B栋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JL-CG-20241270

项目名称: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斗园信息化提升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斗园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YJL-CG-20241270)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如下:

  • 项目名称: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斗园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内
  • 建设规模:信息技术服务
  • 项目预算:7.32万元人民币
  • 标的划分: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项)

1

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斗园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

1

供应商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拆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 中标单位数量:选取1家。中标单位必须对项目所投项目范围内进行整体履约服务,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服务内容进行选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上午9:00~下午17:30时(节假日除外);
  •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凭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在以上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349527004@qq.com)并电话知会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8594041009),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放电子版《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磋商地点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6月3日14:15~14:30(北京时间)
  • 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6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602号凤凰里U创B栋301室。
  • 请各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携带身份证)。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60号、62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602号凤凰里U创B栋3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491922、18594041009

E-mail:349527004@qq.com

六、采购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黄工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20-83491922、18594041009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602号凤凰里U创B栋301室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凭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在以上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349527004@qq.com)并电话知会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8594041009),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放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602号凤凰里U创B栋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602号凤凰里U创B栋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60号、62号        

联系方式:杨主任/18988831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602号凤凰里U创B栋301            

联系方式:黄工/18594041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185940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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