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使分散式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设计更好地贯彻国家有关
方针政策,规范分散式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35 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线路与电力系统
连接的新建分散式风电场,扩(改)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接入110 kV(66 kV)电压等级的分散式风电场应符合《风
电场接入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范 第1 部分:陆上风电》NB/T
31003.1 的规定。
1.0.4 分散式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现行 / 国家能源局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