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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宁夏第五人民医院总院及石嘴山中心医院电梯维保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XSJAD(采)[2023]011(招标文件编号:NXSJAD(采)[2023]011)

二、项目名称:宁夏第五人民医院总院及石嘴山中心医院电梯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福埃沃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银川市文化街立新巷1#

中标(成交)金额:8.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夏福埃沃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宁夏第五人民医院总院及石嘴山中心医院电梯维保项目      对宁夏第五人民医院总院、石嘴山中心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总计16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1)电梯定期巡检服务:每月对参保电梯进行不少于2次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
(★2)提供7*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接到采购人故障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能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满足采购人的正常使用要求。
(3)对电梯困人事故要求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到达现场后30分钟内把乘客从轿厢中救出。
(4)一般故障(非电脑板原因的常见故障)应在60分钟内解决,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解决,特殊故障解决期限双方协商确定。如遇故障时中标方无法按需提供服务或在24小时内没有明确做出处置意见的,采购人将有权临时请第三方技术人员上门维护,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电梯出现重大故障,中标人需提前通知采购人管理部门,并告知修复时间,决不允许电梯带病运行。每台电梯平均年故障率不得超过5次(人为故障除外)。如违反以上约定,每超过一次则扣除相应电梯的月保养费,扣款总金额不超过电梯年保养费的30%。  
   三年      1.维保合同期内不允许有违章作业发生。
2.维保合同期内不允许有投诉发生。
3.必须满足使用单位对本项目的管理要求。
4.对项目维保作业人员及设施的安全负全责。
5.必须保证在本地具有足够规模的备品备件库和原厂配件来源渠道畅通,配件质量可靠,确保发生故障的情况下能迅速处理解决。
6.维保合同期内,确保电梯安全、正常、平稳运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莉、安允峰、于建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联系方式:王勤帮0952-3817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顺捷安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E5-2号            

联系方式:王乾13995329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乾

电 话:  1399532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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